随县积极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

为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稳固村医队伍,随县出台了《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实施方案》,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全县在岗乡村医生落实养老保险补助政策,确保每一名乡村医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文件规定,在岗乡村医生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经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在村卫生室依法执业,可自愿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自行选择相应缴费档次按时上缴,缴费凭证上交所属卫生院,实行先参保后补助。养老保险补助由随县财政局按实际参保情况拨付到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按年直拨到补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为确保政策顺利推进,做到全覆盖不遗漏,随县卫生健康局通过广泛宣传,把政策传达到每一名村医,做好思想沟通,合理解决诉求,消除矛盾隐患。同时,严格操作规范,对申报、初审、复核、认定和后续管理等5个方面进行规范要求。目前,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正组织专班对申报对象进行甄别、调查和审核。下一步,村医补助名单将在随县政府网站、“云上随县”APP等平台进行公示,确保补助资金全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来源:邹    薇、汪    娅

编辑:杜秋阳

监制:张小茜

审核:王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