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分解落实省防控指挥部支持商贸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随新防指办〔2020〕48号)精神,现就落实对疫情防控期间在市场保供企业物流配送费用给予补贴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次补贴对象为疫情防控期间在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和零售)、防疫物资、餐饮服务、其它生活必需品和物流配送等市场保供企业,参与上述物品市场保供的供销系统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交通系统进鄂物资中转站及交通运输物流和邮政快递等关联企业,以及参与属地疫情防控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补贴标准
在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1月24日-4月8日),对在营保供企业在市域范围内运输的物流车辆(含外请车辆),按每车次200元进行补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2次﹔对省内跨市州按2元/吨公里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报期限
2020年7月27日-2020年8月4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及要求
企业申报时需提供《随县在营保供企业物流配送费用补贴申请表》(附件)、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理的《运输物资车辆通行证》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物资调运任务书、企业营业执照、合同、发票、物资确认验收单(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帐户信息等资料;上报的资料审核通过后,将在随县政府网站对拟确认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从专项资金中列支打入企业账户。
特此公告。
申报受理地点:随县道路运输管理局303办公室(随县客运站旁)
联 系 人:余学波
联 系 电 话:0722-3338225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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